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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政府常年呼吁“未经过培训的人绝对不要进行河豚处理”。从1996年到2005年的10年间,日本发生的河豚中毒事件有315例,31名患者死亡,多是因没有资格的一般人处理河豚而造成的。在2015年,日本全国有29例中毒事件,涉及中毒人数为46人,其中1人死亡。
因此,日本厚生劳动省对调理河豚鱼的人员要求严格,必须要进行理论学习和实际训练,在拿到河豚调理师资格证后才可以处理河豚鱼。日本卫生法第6条明确规定“禁止向一般消费者贩卖未处理的河豚鱼”。
为了保障河豚的食品安全,日本河豚卫生确保条例中对于河豚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。
1、认真对河豚原料进行甄选,排除全身有毒的河豚以及种类不明的河豚。
2、如果食用冷冻河豚的情况,需利用急速冷冻法进行冻结,解冻时用流水进行迅速解冻,以此防止有毒部位的毒素流向肌肉。解冻后立即处理,不可以进行再冻结。
3、必须除去卵巢和肝脏
4、除去后的有毒部位也需要严格管理。为防止偷窃和恶用,废弃的河豚有毒部位应放入有锁的容器中,或当场焚烧,或埋在地下,或用烈性苏打进行中和。
5、用盐长时间腌制可以降低河豚的毒性,但是要确保腌制的时间,卵巢需腌制2年,皮腌制6个月。 由于各地区对河豚鱼的食用方法不尽相同,日本各地对河豚鱼餐饮业的规定也有所不同。